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發布時間:2019-05-23
本期嘉賓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欣然
圈子封閉滋生金融腐敗
記者:金融安全事關國家安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指出,加大金融領域反腐敗力度。對這一要求如何把握理解?
李欣然: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業高速發展,目前銀行業規模全球第一,股市規模全球第二,債市規模全球第三,加強金融系統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加大金融領域反腐敗力度,對于我國經濟金融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近年來查處的項俊波、楊家才、賴小民等嚴重腐敗窩案,都暴露出金融系統諸多深層次問題:部分從業人員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漠,面對金融市場巨大利益誘惑,容易防線失守被“圍獵”;金融圈子小,裙帶關系交織,監管者與監管對象之間親而不清、公私不明,容易形成利益團伙;腐敗問題存量多、增量不斷,不收手、不收斂問題依然突出。
形勢決定任務。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將圍繞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目標,按照穩中求進的總要求,通過更加聚焦、更加精準、更加有力的監督,推動系統各單位履職擔當,依法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使反腐敗與防風險有機結合,確保執紀執法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強監督 補短板 正風氣 抓內鬼
記者:切實將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落到實處,強化對駐在部門監督,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采取了哪些舉措?
李欣然:習近平總書記“管住人,看住錢,扎牢制度防火墻”的重要指示為推進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指明了方向。認真落實總書記指示要求和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部署,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主要圍繞四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強監督。以政治監督為統領,強化日常監督,把日常監督做實做細。從大局著眼,從小事做起,找準切口,務求實效。今年2月,協助銀保監會黨委制定印發《銀保監會系統工作人員與監管對象非公務交往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了非公務交往中9類禁止行為、10類需要組織批準和8類需要主動報告的行為。通過執行《規定》,讓監管人員時刻認識到自己身為監管者的特殊身份和職責所在,在與被監管對象交往過程中時刻保持警醒。《規定》印發后,銀保監會黨委成員帶頭執行,系統上下與被監管機構“零物質往來”的要求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補短板,以強監督推動嚴監管。推動監管部門吸取賴小民等案件教訓,既主動彌補自身監管制度、監管措施等方面的短板,也注意通過優化監管措施,推動金融機構彌補自身工作短板。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于2月督促銀保監會監管部門調整監管評級體系,新增廉政建設考核指標,并在2018年度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評級中先行先試,以此形成合力,共同培育良好的清廉文化氛圍。
三是正風氣。銀保監系統監管干部被“圍獵”、被腐蝕的危險始終存在,監管權力被濫用的危險始終存在。倡導監管干部不斷加強作風建設、廉潔從政從業,尤為重要。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協助會黨委制定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共38條1.2萬字,另有釋義3萬余字,明確界定了各類常見問題的行為邊界。使監管者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與監管對象之間建立“親”“清”關系。
四是抓內鬼。查辦案件能夠更深入、更系統地了解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政治生態,能夠為做好日常監督提供有力支持與保障。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今年以來組內已立案11起,初核查實率達到52.4%,查處了一批違反政治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監管權力違規審批和違規入股、收受禮品禮金和利益輸送等案件,保持監督執紀高壓態勢。
夯實工作基礎 推進文化建設
記者: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如何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
李欣然:首先,要完善金融立法和監管規章制度。一是堅持立法、執法、司法、守法一體推進,抓緊組織修訂商業銀行法、保險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填補制度空白,確保監管全面覆蓋各類金融活動。二是加強刑法與監管法規銜接,合理區分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界限,精準打擊金融犯罪,提高違法犯罪成本。三是加強“一行兩會”與境外監管當局合作,通過簽訂合作協議、人員互訪、信息溝通等方式,將打擊跨國(境)金融犯罪協作納入雙邊或多邊監管合作框架當中。
其次,金融領域實現風清氣正,要加大力氣培育以人民為中心的中國特色金融文化。有效防范金融領域腐敗發生,既要靠法規、靠打擊等“硬實力”,也要靠文化、靠思想等“軟實力”,后者的生命力更長久,對人的塑造更強。要在金融領域進一步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大力弘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培養金融家“風骨與情懷”,在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過程中牢記社會責任;樹立一批正面先進典型,提升從業人員的道德品行、職業操守和法治意識,樹立為民服務、勤勉敬業、廉潔誠信的文化理念,增強抵御風險和腐敗侵蝕的免疫力。(記者 袁海濤 實習記者 齊昕 劉澤琦)